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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压覆矿产资源,矿业权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
2021年12月16日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矿业权的相关主体虽非矿产资源的所有人,但却为相应矿产资源的占有人,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的占有是一种事实上的管领。 在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占有人的请求权人地位。 我们知道,占有具有权利的推定、取得和保护的 2023年6月8日 基于对该规定的不同理解,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矿产资源被建设项目压覆并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属于退还的情形;第二种观点认为矿产资源被压覆时,矿业权人可以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获取补偿,不影响主管机关基于行政法律关系 合法压覆情形下的补偿范围|矿权压覆实务指南 知乎2020年7月20日 《物权法》第123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财产损害纠纷疑难法律问题研究2022年7月1日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勘查、开采和侵占矿产资源。 根据《矿产资源法》(1986)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 钱学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案件法律适用与裁判规则
压覆矿产管理与占用补偿问题研究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2021年7月14日 为加强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位法、国家层面规章,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或出台办法,或下发通知,或印发技术要求,对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压覆矿床审批管理、补偿、评估等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如《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鲁国土资规[ 2016]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压覆矿产 2 天之前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2021年6月1日 对于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标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137号文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最高院公报案例:因公共利益压覆矿产的,建设单位应补偿 2022年5月23日 压覆矿,主要是指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的矿产资源,即在开发建设铁路、公路、能源、水利、输电线路、油气管道、大型建筑物等基础设施项目时,压覆一定规模的矿产资源,从而导致该矿产资源无法开发、失去利用价值的情形。二十周年特刊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规则初探
从物权角度解析“压覆矿产资源”丨李震宇、计珺 知乎
2022年3月27日 作者:李震宇 计珺 “压覆矿产资源”、“矿山压覆”、“压矿”,都泛指建设项目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对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定义界定不清,侧重行政管理、审批职能,弱化了矿业权的物权属性2020年7月20日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3条、《煤炭法》第54条及《国土部压覆通知》第4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压覆查询,提出压覆矿产资源申请,报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财产损害纠纷疑难法律问题研究2022年7月1日 一、前言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原则和标准是矿业法律领域讨论已久的重要法律问题,也是困扰矿业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不同专业人士出于不同的思考立场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比如矿业权人站在自身权利的角度,认为建设单位应按照财产权相关法律给予充分保护,且这一观点在 钱学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案件法律适用与裁判规则 2023年6月8日 案由一:物权保护纠纷 【典型案例】A公司(建设单位)拟修建一条高速公路,经向自然资源部门查询,公路线路与B公司煤矿(重要矿产资源)矿区部分重叠。A公司便委托地质队出具压覆报告,并与B公司签订《压覆补偿协议》,B公司同意放弃被压覆采矿权矿界范围。矿业权压覆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矿权压覆实务指南 知乎
以案说法:矿产资源“压覆”及赔偿界定 知乎
2020年10月27日 4安徽电力并非民用爆破作业的主管机关,其许可同意进行并不能据此认定明鑫矿业可以事实爆破。5一审将压覆矿产资源作为认定侵权的裁判依据,系认定事实不清。即使未压覆,只要建设项目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022年5月23日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经常与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矿产资源有关,相关的矿产资源也可能会在建设过程中受到项目建设的“叨扰”。因此,如果项目建设遇到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矿产资源的情况,就容易引发审批、补偿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对建设项目涉及压覆已设置矿业权时,其补偿条件 二十周年特刊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规则初探2 矿产资源评估单位资质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及矿业权设置及相关协调情况证明(压覆矿产资源的应有是否同意压覆的明确意见); 4.建设项目评估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查询证明材料(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百度文库2019年7月3日,我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通知》解读如下。一、制定的背景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赋予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
矿业权压覆审批实操指南|矿权压覆实务指南 知乎
2023年4月27日 现行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程序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规定了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程序,但该部门规章于2010年12月日废止,而现行有效的137号文仅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作出规定,造成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管理丧失国家层面的明确 2021年11月19日 国家因公共利益或经济建设的需要,可以批准压覆矿产资源。实践中,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纠纷时常发生。每当矿业权人主张权利受到侵害,建设单位往往以履行了压覆审批程序为抗辩,主张其行为不构成侵权,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压覆矿产资源,为什么矿业权人有权请求赔偿? China Mining2021年6月1日 对于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标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137号文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最高院公报案例:因公共利益压覆矿产的,建设单位应补偿 压覆矿产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对该矿产资源储量的采矿权和探矿权登记申请。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开采的,特别是法律禁止开采的区域。但也不是永久性的,以后情形改变了或采取措施后法律允许了 压覆矿产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2日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2020年3月18日 2、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压覆采矿权如何征收补偿? 知乎2022年7月1日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原则和标准是矿业法律领域讨论已久的重要法律问题,也是困扰矿业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不同专业人士出于不同的思考立场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比如矿业权人站在自身权利的角度,认为建设单位应按照财产权相关法律给予充分保护,且这一观点在《物权法 钱学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案件法律适用与裁判规则2021年12月17日 因此,当矿业权人占有的矿产资源受到侵害时,当然有请求赔偿的权利。二、压覆矿产资源是否为侵权行为 国家因公共利益或经济建设的需要,可以批准压覆矿产资源。实践中,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纠纷时常发生。一文读懂!压覆矿产资源,矿业权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矿业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
2019年7月3日 2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以下简称“审核登记”)。3无压覆矿产资源的、压覆已设采矿权的乙类(指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山以及矿业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只需报经审核不需办理压覆登记。(二)职责分工2022年6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前,需要向所在地区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咨询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如对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造成压覆的,应与相应的矿业权人签订同意压覆的协议并明确约定补偿事项,否则不得擅自建设。矿产资源|压覆意向性协议的性质和效力界定 知乎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采矿权变更(扩大或缩小)范围涉及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油气矿产在探采矿期间探明地质储量、其他矿产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以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2020年4月18日 同样的道理,如果压覆时矿业权已经过了有效期,法官当然会先判断是否存在矿权无法获得延续的情形,判断矿业权人拥有财产的合法性问题,这个权利基础存在了,然后才就是否补偿及如何补偿进行审查和裁判。实践中确实存在因为建第三篇|矿权已过期,主张压覆补偿会受到影响吗?
什么情况下建设项目要办理矿产压覆手续? 知乎
2022年12月20日 五、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 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2013年5月20日 2 .凡符合审批要求的压覆矿产资源申请,省国土资源厅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压覆或者不准压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通知相关矿业权人。 (二)从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 2023年1月6日 另一方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尽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角度进行压覆审批,但建设项目能否压覆矿业权,最终取决于矿业权人是否同意压覆。矿业律师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纠纷之三:法律关系性质认定2020年4月20日 由于压覆非重要矿产已逐渐取消审批,仅压覆重要矿产涉及“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是否构成审批前置要求的问题。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第五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 第二条曾分别对签订补偿协议在审批流程中 建设工程涉及压覆矿产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压覆矿产管理与占用补偿问题研究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2021年7月14日 采矿权补偿: ① 所压覆矿产资源 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出让收益(价款)。② 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的直接经济损失。③因压覆需关闭矿山的,评估确认剩余资源储量价款、直接为矿山生产 2020年7月20日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3条、《煤炭法》第54条及《国土部压覆通知》第4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压覆查询,提出压覆矿产资源申请,报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财产损害纠纷疑难法律问题研究2020年12月29日 例如,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补偿工作的通 知》(赣府厅字(2013)15号)规定:“省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补偿内容,包括探矿权补偿和采矿权补偿两个方面:探矿权以被压覆的矿区范围内探矿权价款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应如何进行补偿?矿业权2022年3月27日 作者:李震宇 计珺 “压覆矿产资源”、“矿山压覆”、“压矿”,都泛指建设项目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对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定义界定不清,侧重行政管理、审批职能,弱化了矿业权的物权属性从物权角度解析“压覆矿产资源”丨李震宇、计珺 知乎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财产损害纠纷疑难法律问题研究
2020年7月20日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33条、《煤炭法》第54条及《国土部压覆通知》第4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压覆查询,提出压覆矿产资源申请,报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2022年7月1日 一、前言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原则和标准是矿业法律领域讨论已久的重要法律问题,也是困扰矿业司法实践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不同专业人士出于不同的思考立场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比如矿业权人站在自身权利的角度,认为建设单位应按照财产权相关法律给予充分保护,且这一观点在 钱学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案件法律适用与裁判规则 2023年6月8日 案由一:物权保护纠纷 【典型案例】A公司(建设单位)拟修建一条高速公路,经向自然资源部门查询,公路线路与B公司煤矿(重要矿产资源)矿区部分重叠。A公司便委托地质队出具压覆报告,并与B公司签订《压覆补偿协议》,B公司同意放弃被压覆采矿权矿界范围。矿业权压覆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矿权压覆实务指南 知乎2020年10月27日 4安徽电力并非民用爆破作业的主管机关,其许可同意进行并不能据此认定明鑫矿业可以事实爆破。5一审将压覆矿产资源作为认定侵权的裁判依据,系认定事实不清。即使未压覆,只要建设项目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案说法:矿产资源“压覆”及赔偿界定 知乎
二十周年特刊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规则初探
2022年5月23日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经常与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矿产资源有关,相关的矿产资源也可能会在建设过程中受到项目建设的“叨扰”。因此,如果项目建设遇到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矿产资源的情况,就容易引发审批、补偿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对建设项目涉及压覆已设置矿业权时,其补偿条件 2 矿产资源评估单位资质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及矿业权设置及相关协调情况证明(压覆矿产资源的应有是否同意压覆的明确意见); 4.建设项目评估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查询证明材料(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出具);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百度文库2019年7月3日,我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通知》解读如下。一、制定的背景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赋予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 2023年4月27日 现行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程序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规定了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程序,但该部门规章于2010年12月日废止,而现行有效的137号文仅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作出规定,造成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管理丧失国家层面的明确 矿业权压覆审批实操指南|矿权压覆实务指南 知乎